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优惠将于12月31日24时结束

根据《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关于做好阶段性减免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22〕282号文)要求,阶段性减免全国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优惠工作将于2022年12月31日24时结束。我市自2023年1月1日0时起,货车通行收费公路恢复正常收费。(北京日报)

本站内容来源于网络或网友发布,如有侵权请点此联系

(0)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