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海涛决定逮捕

记者今天(29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黑龙江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海涛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海涛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央视新闻)

本站内容来源于网络或网友发布,如有侵权请点此联系

(0)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