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个人破产可委托组织和解

近日,《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组织个人破产庭外和解工作规程(试行)》正式印发,并将于2024年8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两年。深圳个人破产申请方式迎来变化,当事人除了去法院申请,还可委托深圳市破产管理署组织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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