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个人破产可委托组织和解 2024年7月11日 10:48 • 盯盘 近日,《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组织个人破产庭外和解工作规程(试行)》正式印发,并将于2024年8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两年。深圳个人破产申请方式迎来变化,当事人除了去法院申请,还可委托深圳市破产管理署组织和解。 本站内容来源于网络或网友发布,如有侵权请点此联系 赞 (0) 0 生成海报 相关推荐 铠侠提升NAND闪存产能利用率群联CEO潘建成乐见原厂增产 2024年3月5日 HJT电池持续走低慈星股份跌超9% 2023年8月1日 “云祭扫”后,殡葬产业开始试水元宇宙 2023年4月5日 截至3月末广东辖内房地产贷款余额5.46万亿元保持正增长 2024年4月22日 铜牛信息牵手优刻得开启智算中心战略合作 2024年7月2日 优衣库母公司迅销上半财年营业利润增长16.4% 2023年4月13日 全国文化和旅游项目建设暨投融资大会在沪召开 2023年11月14日 东方证券:产能持续去化看好生猪板块 2023年7月24日 浙江临海:拟实施购房补贴,买住宅最高补贴成交计税价格的1% 2023年11月23日 港股汽车板块持续走高,东风集团股份涨超12% 2024年3月18日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昵称:邮箱:网址: 记住昵称、邮箱和网址,下次评论免输入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