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瓮安:县政府通过购买、房票换房等方式,直接向企业团购房源消化过剩商品房库存

《瓮安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六条措施》称,瓮安县将发放购房消费券。对三孩及以上多子女或各类人才家庭发放购房消费券,在购房消费券有效期内(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本县新建商品住房的,可抵扣购房价款(不得用于抵扣首付款),抵扣部分由县财政向房地产企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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