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市拟回购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6月17日,惠州市住建局印发《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征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拟由政府选定的专业化国有企业作为收购主体,以合理价格收购在惠州市行政区域征集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征集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至7月17日。征集范围包括惠州市域内7个县(区)中心区域内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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