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自5月31日起开展二手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据“贵州省人民政府网”消息,5月28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二手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通知》,决定自5月31日起开展二手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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