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注协官网发布了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方案》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及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可按《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联合监管若干措施》(财办监〔2020〕10号)的有关要求,联合各地财政厅(局),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非证券所开展执业质量检查,检查覆盖率不低于20%。根据工作需要,地方注协可以将本地区证券所分所,以及尚未开展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的证券所纳入检查范围。在重点检查对象方面,主要包括业务规模较大的,发生重大合并、分立、重组或新批准设立的,或者业务类型发生重大变化的;涉嫌不正当低价竞争、业务量增长迅速、承接业务数量等与事务所人力资源明显不匹配的。(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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