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海实业发展集团原董事长刘杰一审获刑11年零3个月

安徽纪检监察网消息,5月7日上午,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安徽淮海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杰犯受贿罪一案作出一审宣判,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零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40万元,违法所得1488.8458万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5年,被告人刘杰利用担任淮矿集团副总经济师兼多种经营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淮矿集团内部产品市场管理领导小组副组长,淮海实业发展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职务提拔、获取内保产品资格等方面提供帮助。2006年至2023年,刘杰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88.8458万元,其中175.9932万元未遂。

本站内容来源于网络或网友发布,如有侵权请点此联系

(0)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