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化妆品行业广告宣传合规指引

“上海发布”微信公众号3月7日消息,日前,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上海市药品监管局联合制定出台《上海市化妆品行业广告宣传合规指引》,对市场监管部门在化妆品广告监测、监管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较为集中的问题,包括广告导向问题、绝对化用语问题、数据宣称问题、使用医疗用语问题、功效演示问题、广告代言问题、虚假夸大问题等等,进行针对性指导,并提出具体合规要求。指引明确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化妆品广告宣传的特殊要求。适用于孕妇、哺乳期妇女的化妆品应进行注册,儿童化妆品广告不得宣传成人功效,不得使用“可吞咽”字样及食品图案,以免导致误食风险,不得滥用儿童化妆品专用标志“小金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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