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反家庭暴力意识,对施暴人或者潜在施暴人形成法律震慑,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一批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对审判实践中常见问题作出回应。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的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中,进一步明确精神暴力也属于家庭暴力。近年来,人民群众对家庭暴力的认知不再局限于身体暴力,向人民法院诉请禁止精神暴力的案件数量有所增加。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在审判实践中,除了经常性谩骂、恐吓等精神侵害外,还有其他行为也属于精神侵害。(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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