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江苏、安徽、河南四省发布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10月27日,生态环境部召开10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介绍,生态环境部组织淮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会同山东、江苏、安徽、河南四省开展了南四湖流域统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工作。近日,四省已相继发布了各省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自2024年4月1日起统一实施。南四湖流域排放标准是首个国家牵头统一编制,以地方标准形式发布的流域型综合排放标准,对推进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协同保护,构建水生态环境治理新格局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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