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发布提醒告诫函规范医药领域市场秩序

近日,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向全省医药经营主体和广大经营者发布了《关于规范医药领域经营秩序提醒告诫函》,提醒加强自律、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提醒告诫函》要求全省各级医疗机构,广大药品经营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合法、诚实、信用原则,依法合规经营,自觉维护医药领域经营秩序。禁止医药企业借助科研合作、学术推广等形式捆绑销售药品耗材等行为;禁止以赞助科研经费、学术会议费、会诊费等名义进行不法利益输送的行为;禁止在医药购销环节给付医院工作人员回扣实施商业贿赂等行为;禁止医疗机构违规收费、变相提价、分解项目重复收取医用耗材费用、采取虚增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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