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暂停受理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暂停受理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通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当前资金运用率已超过85%,根据《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南金管规〔2019〕5号)第三条“如管理中心资金运用率超过85%,出现贷款资金不足的情况时,暂时停止受理商转公贷款业务”的规定,自2023年7月28日起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暂停受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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