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地方小贷公司消保规定征求意见明确不得过度营销

全国首个地方小贷消费者保护规定近日正在公开征求意见,对小贷公司的营销宣传活动进行规范。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指出,小额贷款公司应依法对外进行营销宣传,并依法向消费者提供拒绝继续接受营销信息的方式供其选择。不得过度营销,不得以任何方式隐瞒风险、混淆利率,不得以虚假、欺诈、隐瞒或引人误解的方式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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