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及时披露增资协议重大进展,新时达收监管函

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显示,先进制造业基金自2021年9月即提出退出意向,自该时起至2023年4月公司正式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期间,公司董事长多次代表公司表示拟行使优先购买权,同意继续按照《增资协议》确定评估基准日,并以2022年1月1日为交易基准日。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增资协议》重大进展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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