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得控制收并购重组问询函,被要求说明许泓和郭孟榕对公司共同控制的合规性、有效性及稳定性

报告书显示,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共同控制实控人许泓和郭孟榕分别持有公司17.79%和16.2%股份,本次交易对手方沈畅、聂杰等8名交易对手方合计持有公司18.52%股份。报告书披露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理由为最近36个月内及本次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被要求结合实控人许泓和郭孟榕对公司实施共同控制的方式、依据、异议处理、历史表决情况等,说明共同控制的合规性、有效性及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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