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据澎湃新闻,3月30日,福建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根据通知内容,4月1日起,生育、抚养二孩及以上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符合其他申请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在现行莆田市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上浮10万元。缴存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缴存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本站内容来源于网络或网友发布,如有侵权请点此联系

(0)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