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提供住房租赁消费贷款

成都市金融监管局近日发布《成都市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其中提出,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改建、改造存量房屋形成非自有产权租赁住房的住房租赁企业提供贷款。企业自持运营的租赁住房具有持续稳定现金流的,可将物业抵押作为信用增进方式。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承租者依法依规提供住房租赁消费贷款。

本站内容来源于网络或网友发布,如有侵权请点此联系

(0)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