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关于给予埃塞俄比亚联邦民主共和国等3国98%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公告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按照《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给予最不发达国家98%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1年第8号),根据我国政府与有关国家政府换文规定,自2023年3月1日起,对原产于埃塞俄比亚联邦民主共和国、布隆迪共和国、尼日尔共和国等3个最不发达国家的98%税目的进口产品,适用税率为零的特惠税率。

本站内容来源于网络或网友发布,如有侵权请点此联系

(0)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